12月18日晚,由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主办的第12期“纵横论案”在祖杭楼2-7教室举行,此次论案的主题是“正义何时可能——揭开冤案的面纱?”。法学院靳学仁、吴情树、王方玉作点评嘉宾。法学院团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乔彦军、辅导员雷兵兵、校研究生会泉州校区执委会马宇博及其他兄弟院系研究生会主席及法学院23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论案就冤假错案、法治正义等话题展开探讨。2014级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盛媛、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詹丽杨、张虎翼、张璐瑶、2012级本科生孙红俊、2013级本科生辜凌云、2014级本科生陈泽坤、梁超先就“什么是冤案”展开讨论,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分别就冤案的成因展开讨论。 各主讲嘉宾还围绕冤案产生的其他原因、冤案的救济措施、冤案的预防等话题进行探讨。观众互动环节,同学们提问,嘉宾们也一一作了回应。 在嘉宾点评环节,靳学仁从错案认定与错案追责的角度指出,错案追责首先要明确错案产生的原因。而讨论中提到的民间平反组织在现阶段还很难建立,因此错案追究机制的启动是艰难的。 吴情树则指出,冤假错案不仅存在于刑事领域,同样存在于民事、行政领域。广义的冤假错案可以分为错案与假案,前者不可避免,后者却是可以通过努力来规避的。冤假错案产生的宏观原因是行政干预,直接原因是司法机关的刑讯逼供与律师作用得不到发挥。现阶段规避冤假错案的重点在于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是制度权衡后必然的选择。 王方玉从发生学的角度出发,认为冤假错案的话题应当考察定义、产生原因、影响、防范与追责等问题。他指出,从终极意义上讲,人类的有限理性决定了冤假错案必然存在。而司法理念与机制、社会环境、司法人员个人原因等因素也会促成冤案产生。当前对解决冤假错案的一些机制尚不成熟,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与实践。 据悉,法学院研究生“纵横论案”是以“一线两翼三突出”为指导思路而形成的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体系的学术活动,自2008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十二期。
活动现场
嘉宾合影 (编辑:张丽娜) |